自知自己是一个对很多事情不上心的人,对于童年和学生时代也没有太多的记忆,想得起来的大都是些不完整的片断。不过细细想来很有意思:记忆中最深刻、最难忘、最具回味的片断似乎都有一个不变的主题——吃。
诈一看“吃”字感觉很俗,或者说感觉自己很俗,但细细想来又觉得很有道理:撇开饮食文化不谈,单说吃是生命之本就足以让人感慨,谁能离得开它?
七八十年代的商品匮乏单调,即便不是如此,父母每人每月二十五块的工资,维持一家四口最基本的吃穿用住已经是捉襟见肘,很难有富裕的钱用来“奢侈”。正因为如此,那些现在看来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食物都成了记忆中无法替代的美味,很是怀念。
记得还是上小学以前,母亲每天下班回家都会带回一瓶羊奶,用一个绿色的、有着七十年代特色的玻璃瓶装着。听说她的同事家里养着几只羊,羊奶就是在那儿买的。那时不懂什么营养,就是觉得很稀罕,要知道,宿舍楼里住的同龄的小伙伴儿是喝不上羊奶的,我总是没有姐姐能耐住性子,常常趁着母亲不注意偷偷抿上几口,羊奶虽然很膻,但那新鲜又天然的味道实在难得。没有污染的草、没有激素的饲料、健康快乐的羊、天然的奶,这些似乎只属于那个年代,现在是找不到了。
除了每天盼着母亲回家,还有一个日子叫人期盼,那就是每月的11号或是13号——发工资的日子。每到这一天我都会很兴奋,不用说,父亲一定会带好吃的回来。十九粮店的小点心、贾三的灌汤包,再不然一家四口去吃泡馍,这是我最喜欢的,不但因为泡馍的浓香,更重要的是,它比起那些点心包子之类的更能让人过足瘾。那时的泡馍馆不多,人却多得吓人,等待的过程绝对是一种煎熬,排队交钱要等,占座位还要等。看着食客往嘴里巴拉着、享受着,自己也不由自主地巴拉,不过只能巴拉口水,用这样的方式考验一个小孩子真是残忍。好不容易座位有了,接下来还要花时间掰馍,掰好了还要排队煮,整个过程下来足有俩小时。从家里带来的勺子早已拿在了手上,第一碗上来肯定是我的,脑子里已不再有别的,就是狼吞虎咽的吃,喘口气儿的功夫在剥颗糖蒜,品着、回味着,直到一大碗下肚,再来上一碗汤,战斗才算结束,终于满足了。何止是满足!简直就是享受!
除了大人们带来的吃的快乐,还有许多关于吃的乐趣是自己创造的。那时的孩子和现在相比有更多属于自己的空间,无比自由,父母不在家的时候很多,孩子们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和几个小伙伴常在楼道里支上锅,将熬化的白糖倒在菜刀上,凉了之后敲下来,自制的水果糖就做好了,甜甜的稍带些糊味儿,感觉非常棒。
无论什么季节,户外总是我和小伙伴们的游乐场。过去的北院没有那么多楼,花儿草儿非常多,还有榆树、桃树、槐树、梧桐。除了捉迷藏、过家家、爬墙上树之外,品尝各种植物也是我们的最爱,院子里所有能吃的不能吃的植物几乎都尝遍了,梧桐花、槐花、一串红、榆钱,这些都成了大自然赐予我们的免费零食。记忆最深的是一种叫不上名字的小草,叶子是三片还是四片记不清了,味道酸酸的,大家干脆叫它小酸草,相信很多同龄人都尝过。现在的北院早已找不到这些了,虽然大门口的梧桐树还在,却再也看不到孩子们聚在梧桐树下吸允花蜜的画面。现在的孩子拥有物质,却少了只属于那个年代的快乐。
过去的孩子放学不用大人接送,可以说是玩儿着回家的,也不用担心一大堆的作业和上不完的补习班。那时放学有好几条路可以选择,可以走朝阳门,也可以是火车站,但无论是那条路,我们都会沿着城墙边走,或者干脆顺着城墙中间的缺口爬上去。那里当年是一个土坡,现在已经修复了。记得在城墙上西北角的内侧有棵构桃树,不知道它为什么会长在那里。每当果实成熟的时候,那晶莹透亮的红色总能引得我和同伴冒着危险摘来尝尝,小半个身子探在城墙外面,唯一的安全措施就是同伴象征性地拽着自己的一只小手,不懂得危险,只顾着够果子,啃着不多的果肉,直到舌头麻麻的才罢休。现在想来真是后怕,这也许就是孩子与成年人的差别,也正因为如此,孩子比成年人拥有更多的快乐。
城墙根儿还是我们野炊的好去处。用砖头垒个炉子,找个铁烟盒做锅,把准备好的黄豆放在里面,再捡些树枝、银杏叶就可以开火了,铁烟盒扔在里面,不一会儿就噼里啪啦,黄豆的香味儿扑鼻而来。如果是秋天运气好,还可以捉些知了烤着吃,尽管在城市里很难挖到带壳儿的知了,但是有荤有素,已经很知足了。
童年的夏天,游泳是重要的娱乐项目,准备食物更是游泳前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剁些青椒,再拌点儿酱油夹在馍馍里。游完泳出来累得筋疲力尽,一边走一边大口大口的吃着青椒夹馍。身体逐渐地放松,体力慢慢地恢复,从体育场回家的路也因此显得不那么漫长。
对于城里的孩子,如果暑假能在农村度过,那一定是无比快乐的。我很幸运,有个在农村的舅舅。每到暑假,我和姐姐都会以最快的速度写完作业,然后就像放飞的小鸟飞到三原的舅舅家。舅妈招待我们的第一餐一定是荷包蛋,这在我看来很恐怖,满满的一大碗,少说也有六七个,里面还加了许多糖。吃第一个感觉不错,可越吃越噎得慌,于是便喝汤,但喝不了几口又甜得受不了。我从来不挑食,也很少剩饭,但舅妈的荷包蛋我却从来没有吃完过。舅妈是典型的农村妇女,勤劳、朴实、善良、不爱说话的那种,那又甜又噎的荷包蛋虽然我并不喜欢,但我相信,那一定是舅妈心目中招待客人最好的食物,那份诚挚的心意是任何美食无法替代的。
大舅家有四个孩子。农村的孩子很懂事,换句话说就是总让着我,小我两岁的妹妹也是一样,我说去哪儿就去哪儿,我说干什么就干什么,虽然我感兴趣的他们早玩儿腻了。掰玉米秆儿,摘野葡萄,捉蚂蚱、树林里掏知了,比起北院,这里更算得上是应有尽有。我们每次都会满载而归——手里拎着一把把草秆儿,上面穿满了蚂蚱。如果是刚下过雨,知了也会大丰收。接下来就看舅妈的了,点麦秆儿、拉风箱,待锅烧热,它们的死期也就到了。不放油,也不加任何调料,但无论是蚂蚱还是知了,味道都很纯,算得上是真正的野味。
吃的记忆当中还有一些不光彩的片断,那就是偷来之食。现在的俱乐部以前是食堂,在那个年月,很多单位都是自给自足,食堂也开辟了一块儿区域养猪种菜。我和小伙伴儿常常趁着天黑溜进菜地偷萝卜。那里的萝卜个头很大,不怎么甜,我们总是吃不了几口就扔掉了,但要不了多久,只要有人提议去偷萝卜,我们依然会积极响应。此时已不仅仅是为了吃而吃,而是在寻求偷的乐趣。
如果说偷萝卜只是小孩子的调皮,那么充满诱惑的小零食却让我的人格差点儿偏离了正轨。记得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因为成绩好,妈妈每天都会给两分钱作为奖励。离学校不远的路口有个做小买卖的老爷爷,他的三轮车上总是摆满了芝麻糖、棉花糖、棒棒糖、花生豆等等各种各样的小零食,吸引着放学回家的孩子,也吸引着我。两分钱只够买一个棒棒糖,而我却对芝麻糖情有独钟。我知道,要攒五天它才能属于我,而对于孩子而言,五天是相当漫长的。于是,禁不住诱惑的我便在小伙伴们的掩护下,开始了地下工作。灵活小巧在那时派上了用场,几乎是神不知鬼不觉,猎物就进了我的袖筒,接下来就是躲到远处,等待其他几个小伙伴得手,再聚在一起尽情享用。终于,事情还是被发现了,妈妈对我兜里时常出现的半块芝麻糖提出疑问,小时候的我总是天真的认为,只要我不说大人就无从得知,所以我倔强着不肯回答,以沉默抗衡,妈妈让我罚站、反省,又给我讲了负荆请罪的故事,告诉我知错能改还是好孩子,我在大哭中向妈妈叙述了我的不光彩。后来,妈妈代我向那个老爷爷付了赔款,但我总是特意绕开那个路口和那个老爷爷,或许他不知道我是谁,但是内心的不光彩让我总觉得如芒在背,我也第一次品尝到了悔恨的滋味。
随着年岁渐长,再加上法律和纪律的教育,童年这段不光彩的记忆时常令我悔不当初,但我有时又十分庆幸,记忆中悔恨的滋味反而成了日后面对诱惑时对自己的告诫。能够从中受益,也不失为一件益事。
关于吃的记忆实在是太多太多,每每想起都叫人不禁想回到过去。怀念的已不仅仅是味道,而是那份只属于童年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