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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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纪律性 步调一致向前进
来源: 作者:任新鹏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7-31 08:55:50

党的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遵守党章和组织纪律,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确保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坚持对党忠诚,做到思想上认同。忠诚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政治基因,是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回望历史,党的五大第一次设立中央监察委员会,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10位同志中,有8位先后牺牲,无一人叛党投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赓续对党绝对忠诚的红色基因,牢记党旗下的誓言、践行党章上的要求,秉持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境界情怀,坚守对党的大忠大义,增强斗争的大智大勇,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坚决听党话、跟党走,时时当好先锋、处处彰显模范,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忠诚可靠,不负党和人民重托。

坚持组织引领,做到政治上依靠。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对纪检干部的根本要求。要牢记自己的政治角色,在组织引领下坚定政治方向,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政治立场上不东张西望、政治原则上不左顾右盼、政治担当上不上推下卸;在组织约束下严守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七个有之”,把严明的政治纪律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令行禁止,做到工作上服从。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调必须带头尊崇党章,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尊崇、维护党章作为党的政治建设重点,特别是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党章权威树起来,发挥党章在管党治党建设党中的根本作用。要把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作为最基本的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强化组织意识,严格遵守组织制度和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

坚持刀刃向内,做到监督从严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护身符”。纪检监察机关在作风和纪律上偏出一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离党和人民的要求就会偏出一丈;纪检监察干部出现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问题,对党的执政基础和信用的损害要比普通党员大得多。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彻底的毫不妥协的自我革命精神,牢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带头强化自我监督,确保队伍的纯洁性。要抓好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纪检监察权受监督、有约束,坚决防治“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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