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在跟你核实一下相关内容……,另外,调查人员近期会和您联系,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反映。”“好的,能很快接到你们的告知电话,心里踏实多了,我对你们工作有信心。”这是三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向实名检举控告人进行电话核实告知的一幕。
近年来,为做实做细信访举报反馈工作,该县纪委监委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相关规定,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将反馈告知贯穿信访举报工作全过程,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有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群众对举报件办理不满意,很多时候是因为与当事人沟通不及时、不到位。”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道。在收到实名检举控告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第一时间与举报人取得联系,核实反映人信息,告知其受理情况、办理流程和时限,做好政策解释和情绪疏导工作,让群众安心、放心。
“以往在办理信访举报件时,信访人会多次来访或电话联系我们,主要都是为了了解核查进展情况,要求承办部门能够快速办理。”该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到。承办部门在办理前与举报人见面或电话沟通,充分了解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和信访意图,全面掌握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的具体要点。在办理过程中不定期与举报人见面或电话联系,告知核查进展情况,让信访人及时了解核查进度,认真听取举报人意见建议,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查措施,从而有助提升举报件办理质效。
同时,信访举报件办结后,承办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并听取其本人意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实名举报人提出的疑问,耐心细致地进行解答,提高举报人对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的满意度,从而有效降低重信重访发生率。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对信访举报处置进展情况加强指导与督促,动态了解举报件的办理轨迹,强化措施抓调度、促落实,确保信访举报件按时按质按量查结,并按期做好反馈答复工作。
“信访诉求关民情、系民忧。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发挥信访举报监督‘前哨’作用,不断完善沟通反馈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用心用情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