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执纪职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选人用人监督工作上,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伤评优”,认真回复选人用人党风廉政意见126人次,开展评优评先廉政审查289人次。
“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是选准选好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道,“我们坚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这个制度关,加强分析研判,科学严谨评价干部廉洁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廉政审查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一个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为把廉政审查工作做实做细,该县细化受理分办、核实反馈和汇总回复的办理程序,制定反馈意见内容版式,严把管辖关口,建立规范统一的廉政鉴定工作机制;严控审查流程,在收到意见征求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依次把关,各室根据各自职能,围绕被征求意见对象的问题线索反映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信访举报调处情况以及廉政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重点内容,加强重点核查,强化分析研判,全面、客观、准确地提出党风廉政意见。
为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该县纪委监委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倒查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坚决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凡未经审核或经审核存在问题的,不得提拔任用或评先评优。最后,经过细致分析廉洁风险,出具廉政意见报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及时复函。将书面复函备份留存,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做到廉洁鉴定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要求委机关各部室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惩处力度,严肃问责追责,确保廉政审查公平、公正、公开。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选优配强的关键环节,作为把关人,要坚决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把关严,把全面从严治党充分体现到选人用人的严格把关上,疏浚干部队伍源头,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形成强大的正向激励,才能为良好的政治生态注入源源不断的清风洁流。”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