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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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监委“三举措”保障特约监察员有效行使监督权利
来源: 作者:李苗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7-08 10:14:01

三原县监委通过健全制度机制、搭建履职平台、加强服务保障三项举措,搭建监察机关与特约监察员之间的沟通桥梁,保障特约监察员有效行使监督权利。

健全制度机制。制定《三原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三原县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特约监察员聘任、换届、职责、权利、义务、履职保障等内容;建立教育培训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进一步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办事流程;制定“特约监察员开放日”活动制度,要求围绕纪检监察工作决策部署的科学性、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创新工作的可行性等开展监督和调研;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特约监察员意见建议,建立受理反馈机制,收集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和交办,办理结束后,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搭建履职平台。通过邀请特约监察员列席县监委相关会议、民主生活会、设立“特约监察员开放日”等方式,搭建特约监察员履职平台,便于特约监察员及时了解县监委工作部署和重点;定期组织特约监察员走进县纪委监委机关、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纪检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实地调研,更加直观地了解各级监察组织的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业务流程。在起草全会工作报告、制定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开展重大专项活动时,充分征求和吸纳特约监察员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服务保障。在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基础上,县监委认真做好特约监察员后勤保障工作,向特约监察员提供相关工作情况和资料,对履职过程中的合理需求提供支持,对在调查研究中取得成果的给予适当奖励。向14名特约监察员赠送了《监察法》《监督执纪规则》和县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工作报告等学习资料,鼓励特约监察员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对特约监察员进行动态管理、监督和考核,建立特约监察员年度履职台账,督促、支持、保障特约监察员切实发挥“监督员”作用,推动特约监察员履职担当、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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