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四项措施”,全面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质效,为审查调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011件,立案审查调查23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0人。
信访举报研判。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公布公开受理范围、举报电话、举报网址、有关法规制度和办理程序,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如实举报。认真接待处理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通过信访、上访、电话等形式,最大限度挖掘线索。加强对信访举报线索研判和梳理,通过分析对比,筛选有价值的问题线索,着力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
专项监督筛查。在日常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中,坚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把明察暗访与工作指导相结合,着力在发现问题线索上下功夫。同时,积极发挥派驻机构作用,注重在日常监督中发现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疫情防控问题线索,使“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全面提升问题线索搜集能力和水平。
审查调查挖掘。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税务等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收集所在行业问题线索。办案人员在审查调查已掌握问题线索的同时,认真分析研究违纪违法问题的每个细节,顺藤摸瓜,对可疑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核查,从中发现新的问题线索,查出案中案,扩大办案成果。
巡察线索收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与巡察监督的协调协作和有效对接,严格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完善体制机制。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采取边巡边交的工作方式,将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做到及时收集,认真研判,精准处置,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