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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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闭环推进审查调查规范化运行
来源:三原县纪委监委 作者:耿林昌 王媛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6-28 08:30:19

近年来,三原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法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不断探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闭环推进审查调查规范化运行。

严把关口,规范问题线索管理。三原县纪委监委切实做好问题线索管理,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有案可查”。一是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的通知》,一年来,共接收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47件,占线索总数的28.1%。二是加强线索管理督办。出台了《三原县纪检监委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案件监督管理室要按照“集中管理为主、备案管理为辅”的原则,确定专人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要严格按照梳理研判、编号登记、呈批分办的流程,5日内交承办单位予以处置。督办采取“一月一对账,一季一通报”的方式,对逾期未处置或者未办结的问题线索下发红色督办单,有效防止问题线索流失和有案不查等问题的发生。去年以来,印发问题线索送阅件4期,通报审查调查工作9次。三是加强线索研判分析。今年以来,为了提高线索办结率和案件查办率,出台了《三原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办理研判工作规范(试行)》《三原县纪检监察问题线索研判工作规范(试行)》《三原县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研判工作规范(试行)》,规范要求定期召开问题线索或者重点案件研判分析会,通过评估线索质量、时效和办理价值,多角度、多层次判断线索的可信度、可查性和紧急程度,及时筛选重要的问题线索。通过对重点案件进行研判,提请案件审理室及时介入,确保案件结案率稳步提升。截至目前,研判问题线索10件,筛选出重点核查线索3件;研判重点案件2件,目前已结案;化解2020年以来受理未办结的信访件28件基本实现了信访件全部“清零”。

质效并重,规范审查调查工作。三原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坚持创新思维,强化措施,不断规范审查调查工作。一是筑牢安全底线。今年以来,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新要求,依据“两个意见”先后出台了《审查调查安全首课工作规范(试行)》、《审查调查领导首谈工作规范(试行)》和《谈话回访工作规范(试行)》。“三个规范”对安全首课、领导首谈、谈话回访的概念、原则、适用范围、实施主体、必学必谈内容、责任追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具有很强的实操性。通过制度建设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纳入办案全过程,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绷紧安全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织紧织密织牢审查调查工作“安全网”,严守审查调查工作“生命线”。去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使用谈话室410余次,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二是提高审理质量。制定了《三原县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研判工作规范(试行)》,明确要坚持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深入分析违纪违法行为。在追究违纪违法人党纪政务责任的同时,视情节提出组织处理措施建议,保证案件查办的综合效果;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促进案发单位扎紧制度笼子;提出通报建议,形成强烈震慑。对基层办理案件逐件进行审核,在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程序手续等方面提出意见,及时反馈,动态跟踪,确保整改到位。为了规范案件办理,提升案件质效,按照“边初核边审核,联系室(部)预审,审理室全面审核”的工作思路,制定印发了《三原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内控工作规范(试行)》,由案件审理室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拟初核了结线索进行内控审核,审慎处置问题线索,提高初核工作质量。坚持“室组地”联动的原则,按照“联系室(部)从始至终把关案件质量”的工作思路,对各镇(街道)、组立案案件增设审核环节,由联系室(部)立案前预审,立案后再审。各镇、组立案前须经联系室(部)审核同意,结案前须经联系室(部)审核通过。

跟踪问效,延伸推进长治长效。三原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推进办案、整改、治理一体化,贯通办案、监督、警示各节点,把一体推进要求贯穿“三不”全过程、各环节。一是做实警示教育。注重因势因时、分类精准施教,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坚持每查结一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在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全面解读纪法条规和制度规定,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违纪违法案例通报曝光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用好通报曝光利器,精选违纪违法典型问题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切实传导压力和责任,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遵规守纪,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去年以来,全县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31场次,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典型问题34批(次)46人(次)。二是暖心帮助回访。做实做细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党组织负责人面对面谈心,了解回访对象思想动态,鼓励回访对象正确对待问题,定期进行综合评价,让查处时的“雷霆声势”与处理后的“雨后彩虹”回访关爱相统一。自工作开展以来,共跟踪帮助159人次。其中,谈心谈话88人次,回访教育71人次。三是跟踪促改问效。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在案件查结后,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跟进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案件情况,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落实跟踪督办任务,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列席会议、听取汇报、随机抽查等形式进行“过筛式”“回头看”,提醒、督促相关单位党委(党组)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以案为鉴,真查真办、真纠真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漏洞阻塞到位,标本兼治推进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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