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全面履行审理职能职责,推动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以案件办理的高质量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治思维,从大局出发审核处理案件。在“国之大者”背景下思考和谋划工作,深刻认识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一是突出审理作用。县纪委常委会将案件质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委主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审理工作,明确要求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将案件审理部门视为纪委监委“内部法院”,保障案件审理室权威,确保案件审理室更好履职尽责,更好地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二是突出政治责任。坚持案件审理首先从政治上想、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三是突出政治画像。对有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案件,结合案件证据材料,深入分析、准确揭示相应违纪违法问题的危害,在审理报告等文书中做好政治画像。
强化纪法思维,以纪律和法律为审核准绳。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坚持实体、程序、涉案款物全面审核,在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关的基础上,加强量纪平衡把握。一是严格证据要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将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核心因素予以审核,实行所有案卷必须两人以上交叉阅卷交换意见,并全部提交室务会研究后向办案部门反馈意见。二是严明证据标准。准确把握“纪法罪”三类案件证据标准的差异性,贯通执纪执法“两把尺子”。充分体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三是注重情节审核。加强案件定性量纪规范化建设,全面审核违纪违法行为后果影响,认错悔错态度等情节,并在此基础上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强化系统思维,以案件审理规范案件办理。以案件审理发现问题、反馈问题、纠正问题来促进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从源头上规范取证,推动形成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一是以个案评查为基础。全面推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所有移送审理的案件开展“一案一评查”,并定期梳理评查发现的常见问题,向办案部门反馈,督促办案部门主动整改、及时纠偏。二是以业务培训为抓手。邀请市纪委监委主办人员进行专题讲解,发挥优秀案件引领示范作用;开展跟案学习,轮流组织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人员到委机关纪检监察室,从案件线索来源,到审查调查形成卷宗进行跟案学习,抓好实战练兵,通过实战切实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三是以流程规范为保障。不断完善案件审理文书流程,全面细化镇案县审、报批案件等操作流程,完善“后半篇文章”落实机制细化处分执行事项清单,及时收集反馈以案促改情况,持续深化从 “一张纸”到“一堂课”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