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联合三原县市场监管局召开液化石油气领域事前问责机制专题会,会议由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斌主持,全县2家液化石油气体充装单位负责人及辖区城关、大程市场所、特种设备监管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启动液化石油气事前问责机制的通知》、咸阳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停止使用非新标准制造的50kg气液两相气瓶的紧急通知》两文件。要求两家液化石油气气体充装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立即自查整改。其次针对前期市局要求召回50KG气液两项气瓶非新标准的通知进行了再次强调,目前124个旧标准气瓶已全部召回。
会议要求,要以银川“6·21”事故为警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进一步筑牢安全发展底线意识,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强化安全责任担当。液化石油气体充装单位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做好自查整改,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制度机制,推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自2023年8月1日起,液化石油气体充装单位存在《通知》所列违法情形的,将依据《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启动事前问责程序,对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液化石油气体充装单位,依法依规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书面检查;约谈、诫勉、警示;处分、通报;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等方式,进行事前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