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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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纪委监委理清“三资”问题合同 守护农村集体家底
来源:写作小组 作者:莫多佳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12-10 09:19:35

曾某某擅自决定不履行农村产权交易程序,未召开村民会议直接与王某签订超长期土地承包合同,违反了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定,经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曾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在三原县陵前镇邓家村党员大会上,陵前镇纪委宣读了该村原村委会干部曾某某的处分决定。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资基础,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以“三资”问题合同专项整治为抓手,推动规范农村“三资”领域管理。工作中,建立了县纪委监委统筹协调,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抓总,各镇紧密配合的推进机制,精准发力,跟踪监督,扎实推进农村“三资”领域合同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来,通过排查,发现问题合同3303份,其中:程序不规范问题合同2673份,超期问题合同15份,价款不合理问题合同2389份,违约问题合同884份,违法违纪问题合同26份,其他问题合同222份。

为进一步守护农村集体家底,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印发相关工作文件,严格执行一月一跟进制度,责任化推进合同清理各项工作,聚焦重点突出问题,建立台账,逐项清理,逐个规范,定期开展问题合同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同时,及时将清查出来的问题移交给相关镇纪委,由镇纪委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紧盯超长期合同、低价合同、违规出租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18人,整改合同3303份,追缴合同欠款423万元。

下一步,三原县纪委监委将紧盯农村集体“三资”合同管理,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同时,指导各镇做好村务监督工作,优化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结构,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督促有效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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