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收取华伟建材厂承包费5万元,购买环卫车支出3500元;国家级退耕还林885.49亩,每亩14元,省级退耕还林180亩,每亩4.75元,已全部打入群众惠农卡。”近日,三原县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清查工作小组在陵前镇墩台村村务公开栏查看2020年第一季度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公示。“村里的收入有多少、支出是什么,重点工作有哪些?我们都按照要求一一进行了公示”,村支部书记向检查组介绍说。
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6月份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清查工作。专项清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由各镇(办、中心)党委(党工委)安排部署专项清查工作,依托镇农经站、财政所,集中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治,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对自查期间发现党员干部违规违法的问题和线索,要求镇(办、中心)纪委(纪工委)严肃查处,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专项检查阶段,由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各镇(办、中心)所辖村(居委会、社区)“三资”管理情况深入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分析,对检查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核查,严肃处理。总结整改阶段,对于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明确(两委成员、会计、出纳、财务监督委员会)相应的责任,形成规范的农村财务管理长效机制。
清查工作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从委机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中心)纪(工)委抽调50名骨干成员组建10个监督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同步对全县14个镇(办、中心)142个行政村的“三资”清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查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落实不力、“三资”管理制度不落实、贪占挪用集体资金、债权债务不实、侵占集体收益、违纪违法处置集体资源等问题。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实、清查不到位的镇(办、中心)进行及时督导提醒,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对自查自纠不深入、走过场、敷衍应付的一律要求重新自查,并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查工作中,各镇(街道、中心)纪(工)委、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及时受理汇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强农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着力查处一批有分量、有影响的基层干部贪腐典型案例。同时,县纪委监委将对查处的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全社会形成有力震慑,推动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阳光运行。截止目前,全县142个村已全部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查摆各类问题700余个,及时整改问题241个,发现问题线索60余个,立案2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