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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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纪委监委“靶向发力”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来源: 作者:侯军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8-31 11:18:41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把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聚焦重点、重拳出击,除恶务尽、打“伞”破“网”,为三原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5 件 5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 人,诫勉谈话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

坚持高位推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县纪委常委会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重要位置来谋划、来部署、来推动。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先后6次主持召开违纪查办组工作推进会,组织学习、专题研究、具体推动,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深入挂钩联系单位,开展专题督导调研,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任务;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范围,与扶贫、民生、移风易俗等专项治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结合起来,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向纵深推进。

坚持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打“伞”破“网”。围绕“为黑为恶、护黑护恶、失职失责”三类重点问题,牢牢把握专项斗争违纪查办主攻方向。在打击上聚焦重点,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集团和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以及放纵、包庇“黄赌毒”和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作为“打伞”的靶心,紧盯不放、深挖彻查。在方法上注重策略,对干扰多阻力大、层级高范围广等涉黑涉恶案件,采取提级办理、挂牌督办、直查直办、异地办理等强有力措施,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在举措上务求实效,实行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点包案机制,“点对点”跟进督促,包案指导重点案件特别是“保护伞”案件查处;实行“月通报”“季约谈”制度,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全县打“伞”破“网”。

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落实整改。以“整改不到位就是对党不忠诚”的责任担当,自查自纠对照检查,确保三个“百分百”,即问题整改百分百、问责落实百分百、移交信访件处置百分百。紧盯上级移交的重点信访件,对其中的查否件,由上级纪委监委组织复核;紧盯已查处的涉黑案件,从查否的问题线索入手,结合蹲点调研等工作开展抽查,举一反三推进深化。坚持督导在一线跟进,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4个挂钩监督组,对4个镇开展蹲点调研,梳理掌握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形成“整改问题清单”和“线索清单”予以反馈,限期要求整改落实,为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精准打击“保护伞”找到了突破口,达到了“蹲一点带一片”的良好效果。

坚持协作协同,形成齐抓共治合力。主动与政法机关沟通协调,修订下发《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扫黑除恶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线索同步移送、案情同步会商、案件同步办理等“三个同步”协作配合机制。对专项斗争以来查处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筛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对已经侦查终结的黑恶势力犯罪、“黄赌毒”犯罪、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与公安机关认真会商、逐一见底;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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