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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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原县纪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三原县纪委监委 作者: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12-09 14:32:50

中共三原县纪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 基本情况

中共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责机关,受县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三原县监察委是县政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政府和市监察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县纪委和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向市纪委、监察委和县委、县政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负责查办腐败案件有关工作。

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章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组织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负责落实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情况,本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人员情况,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行政编制44人,在职人数40人,退休人数19人。

二、2019年部门工作任务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3、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化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

4、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5、继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6、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的部门预算包括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我单位共有行政编制44个,在职人员40人,退休人数19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总值182.76万元,其中执勤执法车辆:81.39万元;其余办公设备101.37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行政运行经费:438.39万元,专项经费:39万元。确保机关正常运行。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单位预算收入477.39万元,比2018年271万元增加206.39万元。增加原因为:机构改革,在职干部及工资增加,社保及统筹计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单位预算收入477.39万元,比2018年271万元增加206.39万元。增加原因为:机构改革,在职干部及工资增加,社保及统筹计入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单位预算收入477.39万元,比2018年271万元增加206.39万元。增加原因为:机构改革,在职干部及工资增加,社保及统筹计入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纪检监察事务支出—行政运行科目支出477.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09.21万元,人员经费增加170.78万元。增加原因为:机构改革,在职干部及工资增加,社保及统筹计入预算。公用经费支出29.18万元,专项经费支出39万元,较上年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基本支出438.39万元,主要是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7.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8万元。专项经费:3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4.3万元,较上年增加4.6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2辆执法执勤车辆。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上年不变;公务接待费费0.5万元,较上年增加0.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较上年增加4.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2辆执法执勤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不变。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9.18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电费0.5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2.09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09万元,培训费:1万元,接待费:0.5万元,车辆运行经费:13.8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公开说明:预算公开附件表格中没有数据的表格表明本部门预算不涉及此项内容。

1.公共财政: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是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的身份从市场上取得收入,并将这些收入用于政府的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充分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公共财政的核心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其涵盖的范围主要有:行政管理、国防、外交、治安、立法、司法、监察等国家安全事项和政权建设;教育、科技、农业、文化、体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扶贫等公共事业发展;水利、交通、能源、市政建设、环保、生态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运行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等。

2.公共财政收入:指当年依据现行财政体制税收入和非税收入的总和等。

3.地方公共财政总收入,指当年可供安排全县支出的公共财政收入总量,包括:来源地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返还性收入、原体制补助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结转收入等。

4.来源地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经分成后,县级留成的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总和。

5.地方公共财政总支出:一般指用地方公共财政总收入安排的支出,含上解市级支。

6.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一般指用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安排的支出。

7.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一般指用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安排的支出。

8.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具体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助学金、其他等。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

12.项目支出: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

公开说明:预算公开附件表格中没有数据的表格表明本部门预算不涉及此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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